关于申报2021年度佛山科大专项“校企合作研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1-8 发布人: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LED-FPD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根据香港科技大学与佛山市人民政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签订的《佛山市人民政府-香港科技大学产学研合作协议》,由佛山市政府出资设立“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产学研合作专项”,简称“佛山科大专项”。佛山科大专项下设两类项目,分别为“校企合作研发项目”与“创业团队引进项目”,本指南为申请前者的指引。“校企合作研发项目”支持香港科技大学及其内地平台与佛山市企业以应用技术及试验推广开发等为主要内容的实质性合作研发,积极探索成果转化、技术协作的有效机制和途径,推荐支持领域相关应用技术及创新成果在佛山产业化,助推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佛山科大专项“校企合作研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领域围绕佛山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能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领域,本年度支持的技术领域包括:(一)机器人与自主系统;(二)微电子与光电子;(三)生物医学工程。
二、 申报单位要求(一)鼓励引导佛山企业与香港科技大学(指清水湾和广州两校区,下同)及其内地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发一项产品或技术,解决关键技术瓶颈、填补国内空白、缩小差距。 (二)只有香港科技大学及其内地平台可以作为申报“校企合作研发项目”的项目集承担单位,香港科技大学及其内地平台包括:
1.香港科技大学清水湾校区; (三)参与申报的合作企业,必须全部是在佛山注册的企业,且与项目集或项目负责人无关联(持股或担任职务)。
三、 项目要求(一)申报单位以项目集形式组织申报,项目集下设若干项目。项目集应整体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由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集负责人,各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集负责人必须兼任其中1个项目负责人。 (二)每个项目集下设项目数限定为2- 4 个,分别由香港科技大学或其内地平台研发团队承担,联合开发一项产品或技术,项目之间内容需有关联、但技术不可重复。 (三)每个项目集应有1-2家佛山企业参与合作,佛山企业为科大研发团队所开发的产品或技术提供应用场景及配套自筹资金,各参与合作企业应指派一名校企合作负责人。 (四)香港科技大学参与申报的项目集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是香港科技大学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兼任教授(需先经香港科技大学研发副校长批准);如参与单位是香港科技大学的内地平台,项目集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是经香港科技大学认可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兼任教授。 (五)本次“校企合作研发项目”申请设有限项要求,项目集负责人如有在研的南海科大专项或佛山科大专项产学研合作项目,不能担任2021年度“校企合作研发项目”的项目集负责人,但仍可担任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 支持方式(一)2021年度“校企合作研发项目”单项资助金额约为500-1000万人民币。 (二)采取事前资助、分期拨付方式,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拨付获批支持资金的60%,通过中期验收后拨付获批支持资金的40%。
五、 申报时间及要求(一)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 (二)申报时间为申报指南发布日起,电子版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午夜24:00(以电子邮件时间标示为准),接收邮箱:jefflo@ust.hk / yanggm@fsldctr.org。 (三)纸质版申报材料等收到管理单位确认通知后再提交,提交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签名/签章齐全,并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四)电子终版材料和一式两份纸质版申报材料需提交至组织单位或管理单位(资料安全性由申报团队自行负责)。 (五)申报材料采用蓝色光面胶装成册,形成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般应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项目集及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成果证明文件等。
六、 其它注意事项申报单位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的所有附件资料,并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资料,申报书的内容将作为签订项目立项合同的重要依据,在签订项目立项合同时,项目管理单位将直接根据申报内容生成合同,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
七、 联系方式(一)香港科技大学佛山智能制造研究院(组织单位)
(识别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后两天内会有工作人员向您发送具体的会议信息)
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LED-FPD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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