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政府政策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佛山市院市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 源:  发表单位:科学技术局    发表时间:2012-05-23



佛科函〔2012〕90号


各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 佛山市人民政府深化院市合作加强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建设协议书》有关精神,积极引导、鼓励中科院优势创新资源和先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根据《佛山市院市合作引导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今年我市继续组织实施和立项支持一批院市合作重大科技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专题一:电子信息(专题编号:2012A01)


专题二:新材料 (专题编号:2012A02)


专题三:先进制造(专题编号:2012A03)


专题四:生物医药(专题编号:2012A04)


专题五:现代农业(专题编号:2012A05)


专题六: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专题编号:2012A06)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获得“广东省中科院全面战略合作专项资金”及“中科院广东新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立项支持的项目,暂不列入本次申报受理范围。


2、项目必须由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与中科院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并以我市企事业单位为主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并已开展实质性的项目合作)。


3、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并须有明确、可量化的技术指标和经济考核验收指标,合作各方任务分工和研发进度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明确的产业化前景。


4、申报企业需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经济实力(财务状况良好)和合作项目承接能力(人才队伍合理);联合申报的中科院科研机构在企业有科技特派员的将优先考虑。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60岁以下,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产业化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同一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6、项目经评审择优立项,将分20、40、60、80和150万元五个档次分别给予资助。项目申报单位须投入不低于本项目获得资助经费总额3倍以上的自筹配套资金。


其他项目管理和评审程序请参阅《佛山市院市合作引导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三、申报程序


佛山市院市合作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注册和登录。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fskw.gov.cn)→点击“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业务一览】点击“科技项目类”→点击“市院市合作项目”的“我要申报”栏。


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帐号。


2、申报。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经单位管理员、所在区经济促进局、佛山市科技局进行网上电子审核;电子审核通过后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申请单位将纸质材料正式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送交所在区经济促进局(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左上角“使用演示”和“快速入门”。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爱瑞思技术支持电话400-7704-550咨询)。


3、装订。《申报书》连同所需附件平装成册。所需附件请参阅《申报书》内的“附件清单”。建议采用平装并左侧装订,请不要采用夹套等装订方式。


4、审核推荐。各区经济促进局进行形式审查、受理汇总后将书面申报材料送交佛山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


四、申报时间


系统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下午5点


各区经济促进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下午5点


企业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联系人:莫冠华,电话:83036137,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十八号经华大厦10字楼


禅城区经济促进局(产学研合作科),联系人:谢富霖,电话:82340449,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4楼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管理科),联系人:邓荫恒,电话:86334412,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座202


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管理科),联系人:冯伟卓,电话:22830326,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大楼西五楼


高明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发展科),联系人:侯尚军,电话:88669696,地址:高明区荷城星河路蟠龙街21号


三水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发展科),联系人:李璟,电话:87721942,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促局113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